进口美国活体猪合法洗产地? 食药署紧急澄清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绝对没有美国进口活体猪直接在台湾宰杀后就变成台湾猪。(示意图/Shutterstock)

有关媒体报导,卫福部开后门让美猪合法洗产地,美国进口活体猪在台湾宰杀后就变台湾猪。对此,食药署今天傍晚紧急澄清,台湾没有输入美国活体猪直接进入屠宰场宰杀的情形。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今天重申猪肉原产地标示规定,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告诉中央社记者,绝对没有美国进口活体猪直接在台湾宰杀后就变成台湾猪,经查少量进口的活体猪,确实有从美国进口,但属于农业部业务,是做为繁殖种猪使用。

据食药署统计,自今年1月1日累计至9月22日,从世界各国进口猪肉累计超过8万737吨,猪肝、猪肾、猪其他可食部位共2万1784吨左右。其中美国输入猪肉583批、共1万382吨左右;猪其他可食部位,如猪脚、大肠头、肝𦟪、嘴边肉、猪头皮、猪肠衣等,进口196批、共约3542吨。

美国进口猪肉及其他可食部位,皆无检出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林金富强调,自110年1月1日起,不论进口或国产含有猪肉或猪可食部位原料者,所有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供应的食品,都应依规定标示其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的原产地,原产地应以其屠宰地为依据。(编辑:陈清芳)11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