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食品禁输台? 食药署澄清
日本食品进口禁止输台?食药署昨(14)日澄清,消息全为误传,今日起出口来台的日本食品只要附上证明文件、辐射检测合格文件,且载明至都、道、府、县者即可通关。
食药署亦宣布,即日起启动「第二波食品添加物专案稽查」,向食品添加物的制造、加工、输入业者,针对进口分流、制造分区、贩卖分业、食品业者登录、产品追溯追踪系统、业者自主检验、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等项目进行查核,并抽样检验食品添加物产品。
传出由于台日双方谈判未果,今起所有日本食品停止输台「已成定局」。食药署长姜郁美昨召开记者会表示,先前谈判从未听闻日方将停止食品输台,消息纯属误传,今日起我国海关也会如常受理文件审查与产品抽验。
食药署食品组长潘志宽说,新管制措施将针对「今日起从日本出口」的食品,走空运最快将于今晚抵台,而今天以前已运抵我国海关的食品不受新措施影响;目前日本输台食品数量的前五名,依序为饼干、糖果、巧克力、调味酱与其他调制食品。
潘志宽说明,在产地证明文件方面,有两项许可来源,其一须由日本官方出具,且注明产地至都、道、府、县的文件,包含:来自农林水产省的「检疫证明」,来自厚生劳动省的「自由销售证明、卫生证明」,或地方政府出具之文件;其二,由日本官方「认可、授权、指定、委托」机构核发之文件,如地方工商会、农渔会等。
在辐射检测证明文件方面,潘志宽说,须由日本官方公布之辐射检验机构,或其他经由日本官方或国际所认证之机关核发出的证明文件。食药署昨日已将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的22家「日本商工会议所」名单,以及日本农林水产省公布指定之辐射检验实验室名单,公布于该署官网。
潘志宽重申,今起自日本进口食品须检附产地证明文件,始得申请输入食品查验,而日本特定地区、特定食品还须检附辐射检测证明,包含宫城、岩手、东京、爱媛生产之水产品;东京、静冈、爱知、大阪生产之茶产品;宫城、埼玉、东京生产之乳制品、婴幼儿食品、糖果、饼干、谷类调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