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烫睫毛产品不合法

民众好奇坊间常见的烫睫毛产品服务,究竟在国内合法吗?食药署表示,台湾核准任何烫睫毛的产品。烫发剂仅限用于头发,避免使用于头发以外之部位,以免危害健康。请民众切勿选购烫睫液产品、接受美容业者之烫睫毛服务,或者自行将烫发剂用于烫睫毛。

食药署解释,烫发剂是属特定用途化粧品,应通过查验登记核准后始得制造及输入贩售,依据化粧品卫生安全管理法规定,业者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及输入贩售特定用途化粧品,涉违反化粧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第5条,依同法第23条处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情节重大者,食药署说,并得处1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业处分或令其歇业、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者撤销或废止该化粧品之登录或许可证违规产品依同法第16条至第18条,不得供应、贩卖、赠送、公开陈列或提供消费者试用,且应即通知贩卖业者,并于主管机关所定期限内回收市售违规产品,违规则应没入销毁之。

食药署提醒,企业经营者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定规范,并善尽保障国人安全之贵任,以免触法受罚;同时提醒民众,选购烫发剂时应检视其标示是否完整清楚,切勿购买来源不明或标示不清之产品使用,而使用时应确实遵照说明书之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之指示,避免使用于头发以外之部位,以免危害自身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