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预告 未来婴儿食品不得使用果胶

食药署今天预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限量规格标准」,将常见用于果酱口香糖速食面等食品的果胶关华豆胶刺槐豆胶及α、β、γ-环状糊精六大项食品原料纳入食品添加物管理,未来婴儿罐头食品都不得添加

醯胺化果胶,草案公告后,将进行60天预告评论期。

食药署食品组组长潘志宽表示,过去包含果胶在内的六大类产品属于原料,业者可用于添加各项产品,但参考codex(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严格管理限制因此这次除了订出使用范围、以及限制用量,和过去「原料」不同的是,未来上市前也要申请查验登记。

潘志宽表示,果胶、环状糊精等,可以增加食品黏稠度乳化,常见于果酱、果汁饮料或是素食面等食品,过去虽然只是以原料方式管理,但食品业者通常也不会多加,「加多也不会比较好吃」,因此较无食用上的安全疑虑。

未来各类食品皆可在限量范围内使用这六大类产品,仅限婴儿食品不得使用醯胺化果胶。而β、γ-环状糊精可使用于于速食面,用量为1.0 g/kg以下、以及调味饮料,用量为0.50 g/kg以下,还有薯(𫉄)类、面粉淀粉为原料之零食,用量为0.50g/kg以下。

食药署也表示,卫生机关对于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持续进行监测,如发现有违反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规定之业者,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第1项规定,依同法第47条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