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169名学生疑似食物中毒 检体结果1周后出炉

花莲县衞生局采取食物检体送验,结果将于1周后出炉。(图/花莲县卫生局提供)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花莲县卫生局8日晚间8点接获通报,本县太昌国小、吉安国小及自强国中共169名学生就医,有呕吐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状,卫生局立即派员供餐学校厨房稽查环境卫生,并于供餐及受餐学校抽取食余检体,检验结果将于一周后出炉。

花莲县卫生局106年6月8日晚间起陆续接获慈济医院门诺医院、部立花莲医院、国军花莲医院通报,本县太昌国小、吉安国小及自强国中陆续有169名学生就医,发生呕吐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状,卫生局立即派员至医院办理疫调经查两家学校之共同供餐学校为太昌国小,本局于106年6月9日早上立即派员至太昌国小厨房稽查环境卫生,并抽验当天食余检体,检验结果将于一周后出炉。

花莲县卫生局表示时序入夏炎热闷湿,团膳业者应落实「调理手部要清洁、食材新鲜、要生熟食分开、调理时要彻底加热、食材要低温保存」等食品中毒防制五要原则,且业者送餐车辆保持清洁、桶餐热存温度应保持60℃以上。

花莲县卫生局同时呼吁学校须落实卫生教育校园师生用餐前应落实「湿、搓、冲、捧、擦」洗手五步骤,桶餐等级食熟产品过时及隔餐勿食,若发生疑似食品中毒应告知学生集中至医院或诊所就医,医疗院所确诊后会依据「疑似食品中毒事件处理要点」尽速通报卫生单位,以保障校园餐饮安全。

花莲县卫生局食品药物毒品防制科陈耀阳科长表示,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4款规定:食品染有病原生物,或经流行病学调查认定属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者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