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排便阿勃勒果实「具肝毒性」食药署预告明年起食物禁用

台南阿勃勒花。(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有些民众认为阿勃勒果实可以帮助排便而食用,相关成分甚至会出现部份进口锭剂产品,但其实台湾临床已经发现阿勃勒果实具有肝毒性卫福部食药署今(29)日预告「阿勃勒(Cassia fistula)果实之使用限制」草案规范阿勃勒果实明年起不得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食药署食品组科长廖家鼎表示,阿勃勒是常见的路树,俗称腊肠树,在食药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汇整一览表」之「草、木本植物类」品项,其果实部位可供茶包、膳食调理包原料或经萃取后作为饮料锭状胶囊状、粉末状、颗粒状等食品原料。

国内来说,比较常在国外进口纤维酵素锭产品中看到阿勃勒萃取物,不过数量不多,历来输入纪录仅10余件;民间则常见民众捡拾果实食用。廖家鼎表示,台湾临床实务就曾发现民众路边果实吃了两三天之后,出现恶心头晕、呕吐等不舒服症状,到医院抽血检查赫见肝功能指数比正常高出10倍!

此外,阿勃勒果实所含活性成分主要为羟基蒽类衍生物(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在欧洲食品安全局2018年相关科学报告也提到,具有基因毒性肠道癌症风险国际文献报告认为长期食用含羟基蒽类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补充品,具有安全上疑虑,且依据目前可获得文献,无法订定羟基蒽类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

廖家鼎说明,食药署召开外部专家会议评估,不应让民众担负风险且想要促进排便还有其他方式,决定预告预告阿勃勒果实自110年1月1日起,不得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但规定正式施行前,已使用阿勃勒果实作为原料的食品,得继续贩卖至产品有效日期届至为止。

草案正式施行后,经查获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前述规定者,得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8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