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比较重要!「最大咖通缉犯」逃回台湾 差3个月过追溯期

图、文/镜周刊中国武汉肺炎肆虐全球,连月来已有200名通缉犯为了活命,宁愿坐牢也要主动回台投案。最令人意外的是,桃园机场在本周一突然出现一名从中国搭机回台的旅客黄永宝,航警局人员赫然发现他是遭嘉义地院通缉已长达19年9个月的毒品犯,由于他离20年追诉期仅剩不到3个月即可解脱司法诉究,为何选在此时回台?他索性坦承「因为中国肺炎疫情严重,我就是想回来投案。」

由于黄永宝来自疫区,警方不敢大意,不但全副武装穿上隔离衣并戴口罩,对黄嫌量体温,确认他没有发烧后,将黄嫌解送归案时,也比照检疫规格,让他穿戴隔离衣物,并通知嘉义地院做好相关准备。

黄嫌被送到嘉义地院后,不论值班法官书记官法警,均如临大敌,深怕防疫破口院方人员全都穿戴标准隔离衣及口罩,并选在空旷阳台处置作笔录,就连送往监狱时,不但也同样事先通报狱方,并在囚车做出简易隔离区,让黄嫌与其他人员保持适当距离。

监所人员得知黄嫌来自中国疫区,随即依照矫正署长黄俊棠指示,启动标准作业程序,将他送往医院彻底检查,确定初步没有肺炎症后,才让他入监暂押独居房观察14天,避免因潜伏期而造成监狱大规模感染风险

本刊调查,黄永宝因涉嫌贩卖安非他命遭逮,1995年间被嘉义地检署起诉,涉及5年以上重罪,后来院方审理时,他却潜逃中国遭法院通缉,通缉时效达20年,至今年6月消灭,他也是这波疫情中,堪称最大咖的主动回台通缉犯。

为避免肺炎疫情影响审判相关工作进行,司法院也表示,防疫期间处理强制处分讯问被告事项核定得使用远距讯问,各级法院也加强防疫工作,具体作为包括:一、防疫优先原则:承办案件法官衡酌被告相关症状,应采取减少接触、避免群聚感染以防堵疫情蔓延之相关措施

二、得采远距讯问或于管辖区域内就地讯问:法院如经通报得知已在其他机关或处所之被告具有感染风险情形,应先联系相关机关或处所,以了解掌握相关资讯,必要时得采取远距讯问或于管辖区域内就地讯问。被告戒护方式,由法院与该机关或处所进行协调。采取远距讯问前,应以适当方式征询检察官、被告及辩护人之意见。

三、到庭讯问之防护措施:法院认仍有提解被告到庭讯问之必要者,应备具妥适之隔离防护措施,如所有人员(含被告)应配戴口罩,戒护人员必要时并得另着隔离、防护衣,并尽可能使用透明隔离设备隔离被告,另得关闭空调系统、开启门窗,保持法庭空气流通,或于法院院区内择一空气流通,较空旷之适当处所讯问之。

四、裁定羁押之相关处置:法院裁定羁押者,应先行联系矫正机关,告知被告相关资讯,并通报卫生主管机关(防疫专线1922);未裁定羁押者,法院仍应速联系卫生主管机关(防疫专线1922)采取适当之防疫措施。

五、远距讯问准用其他规定:依本措施办理之远距讯问,准用「刑事诉讼远距讯问作业办法」之规定。

六、远距讯问之卷证获知:法院于侦查中羁押审查程序使用远距讯问时,应注意依刑事诉讼法第33条之1第3项规定,以适当方式使无辩护人之被告获知卷证之内容。

七、被告隐私之保护:法院于处理前揭相关事项时,应妥适保护被告隐私;于讯问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予录音。必要时,得予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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