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讯嫌犯受害者须付「提解费」 比2天1夜旅游还贵?

▲提讯嫌犯受害者必须付提解费。

东森新闻记者吕仪君、黄逸民台北报导

台北王姓妇人去年10月莫名其妙被周姓老翁砍伤手掌,导致她无法工作,决定追讨民事赔偿,但对方已经在宜兰监狱服刑,要借提到台北地院应讯,王妇每次都得付6千元的「提解费」。由于王妇没有工作,根本付不出来,痛批法院没有同理心。

去年10月,周姓男子拿刀随机砍伤一位王姓妇人,害妇人的手掌受到重创,不能工作,被害人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但周姓老翁已入狱服刑,台北地院法官告诉王妇,如果要借提凶手来应讯,她得先付提解费用6千元,王妇痛哭说,已经没工作,怎么付得起?

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解人犯的费用是诉讼的必要费用,里面包含人犯的交通食宿费还有法警的出差费;如果是从基隆监狱借提到台北地院,交通费和两天的食宿费就要3480元;从澎湖来更贵,两天就要2万8千多,比两天一夜的旅游还贵。

以王姓妇人的案例来算,宜兰监狱到北院两天要6千多元,如果戒护的成本更高,原告就得付越多。律师尤淳郁说,「有时要上万,合理。」台北地院出面解释,这笔金额是原告先预付,届时谁败诉就要由谁承担,如果王姓妇人负担不起这笔钱,可以申请诉讼救济,通过了就能先由国家代垫,最后仍是谁败诉谁承担。

至于提讯人犯真的要花这么多钱吗?台北地院不愿意公布计算方式,只承诺会再检讨付费的合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