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签署两岸供水协议 最快2017年起达成
▲苏树林一行来到接水口现场,并考察田埔水库。(图/翻摄自看厦门)
金门县长陈福海20日与福建省省长苏树林签订「金门自大陆晋江引水」购水契约,双方将尽快完成海管及陆上管线与设施的发包与施工,预计2017年上半年开始供水。
购水契约签约仪式,于20日上午升恒昌金湖饭店举行。在苏树林、陈福海福建省人民政府刘道崎秘书长等共约二百余人见证下,由福建省供水公司董事长朱金良和金门县自来水厂厂长翁文贵进行签订。
据经济部水利署报导, 为解决金门地区用水问题,行政院在2013年4月15日核定「金门地区整体供水改善纲要计划」,其中以推动金门自大陆引水增供长期水源较具优势,增建大型海淡厂列为替代方案。之后,两岸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当年6月21日第九次高层会谈达成「两会有关解决金门用水问题的共同意见」,双方同意依各自程式协调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共同落实相关事宜。
水利署表示,金门向大陆购水案,因属一般商业行为,故依政府采购法由金门县自来水厂与福建省供水公司签订购水契约,考量海底管线寿命,契约签订期限系30年。依照这项引水计划,由福建省晋江山美水库系统的龙湖水库引进「原水」到金门田浦水库。引水系统设计规模每天3.4万吨(预留扩充到每天5.5万吨),未来分期购水量(最低保证购水量)第1年到第3年为每天1.5万吨、第4年到第6年为每天2万吨、第7年到第9年为每天2.5万吨、第10年以后为每天3.4万吨。
水利署还表示,在水质检测方面,除须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资标准外,亦须符合大陆法规规定,双方同意采双方水质标准较高者共114项作为检验标准。未来将于大陆引水点、田埔接水点及洋山净水场进行3道关卡监测检验,检验资料将直接电传连线至金门县自来水厂管控,金门县自来水厂亦得随时派员至福建取样检验。
陈福海指出,金门地下水超抽的严重性,可能影响金酒生产,甚至财政收入,所以做好水资源经营策略是一件很重要的课题。如今两岸的政策在改变,从即将签订的大陆引水,延伸到环保、盗采砂石、越界捕渔的合作,看到金门与厦门的关系。至于两岸小三通贸易,过去是小额贸易,未来可能正常化的两岸贸易机制。最近在与厦门市对接过程,包括将来的贸易、检疫的各项合作,厦门也在法制上做了改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