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冒名诱骗投资代操 金管会:最重关5年、罚5千万
台股资本市场交投热络,近期传出有不肖人士冒用合法机构或财经专家学者名义,成立诈骗群组诱骗投资人投资。金管会对此提醒,民众委托他人投资管理资产前,应先确保是否为合法业者,并指出非法业者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5000万元不等罚金。
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表示,民众若有证券投顾或委托专家代操进行投资管理需求,应委托依法可经营特许业务的业者办理,以保障财产安全。金管会及投信投顾公会已建置合法经营相关业务的业者名单,建议民众委托前可先至上述网站查询。
蔡丽玲指出,依投信投顾法第107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经营证券投资顾问或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金。金管会已责成投信投顾公会在网站建置警示专区,提供民众上网查询。
蔡丽玲表示,金融机构或民众若有发现遭冒名或遭诈骗情形,可检证向法务部调查局或刑事警察局检举或告发,以维护自身权益。若发现有公司或人员从事非法投顾或非法代操,亦可检具具体事证迳向法务部调查局告发,或提供予金管会转请法务部调查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