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冒名诱骗投资代操 金管会:最重关5年、罚5千万

台股资本市场交投热络,近期传出有不肖人士冒用合法机构或财经专家学者名义,成立诈骗群组诱骗投资人投资。金管会对此提醒,民众委托他人投资管理资产前,应先确保是否为合法业者,并指出非法业者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5000万元不等罚金

证期副局长蔡丽玲表示,民众若有证券投顾或委托专家代操进行投资管理需求,应委托依法经营特许业务的业者办理,以保障财产安全。金管会及投信投顾公会已建置合法经营相关业务的业者名单建议民众委托前可先至上述网站查询。

蔡丽玲指出,依投信投顾法第107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经营证券投资顾问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金。金管会已责成投信投顾公会在网站建置警示专区,提供民众上网查询。

蔡丽玲表示,金融机构或民众若有发现遭冒名或遭诈骗情形,可检证法务部调查局或刑事警察局检举或告发,以维护自身权益。若发现有公司人员从事非法投顾或非法代操,亦可检具具体事证迳向法务部调查局告发,或提供予金管会转请法务部调查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