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与人夫上摩铁挨告 人妻:喝了十多罐啤酒,一时冲动!
▲桃园市蔡姓人妻去年与廖姓人夫到摩铁嘿咻,事后辩称是一时郁闷找人喝酒做下糊涂事。(示意图/达志示意图)
桃园市蔡姓人妻于去年6月与廖姓人夫相约到摩铁嘿咻,事后被廖妻察觉提告并求偿200万元,蔡女辩称因与丈夫相处不睦,饱受精神虐待,心情郁闷与廖姓人夫在摩铁喝了数十罐啤酒后一时糊涂所为,事后已深自反省,地院审理后依相奸罪判刑,刑事部分判蔡女2个月徒刑,民事则须赔廖妻20万元,本案还可上诉。
地院指出,蔡姓女子去年6月16日与廖姓有妇之夫到桃园市某家摩铁发生性关系,廖妻获悉后提告,以婚姻遭受破坏,精神遭受莫大痛苦为由向蔡女求偿200万元。
蔡女侦讯时辩称,因长期受丈夫精神虐待,所以廖男才陪同她到摩铁喝酒解闷,2人共饮数十罐啤酒后,一时糊涂才与廖男发生性关系,事后她已深自反省,她经济状况不佳,需独自扶养3个小孩与年迈父母,请求酌减精神抚慰金金额。
地院审理后仍依相奸罪判处蔡女2个月有期徒刑,可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罚金,至于廖妻求偿精神抚慰金部分,地院民事庭法官认为,蔡女坚称系酒后乱性,但认为蔡女未能举证是在无意识下所为,自不能因此解免其依法应负之损害赔偿责任,判处廖妻应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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