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控害怕男友被打「被迫发生关系」 法官查真相!
一名赵姓男子被检方起诉 ,认为他代人向吴姓友人催讨债务,得知对方和女子小美(化名)交往后,竟以考验吴为借口邀对方到旅馆,趁机抚摸她的大腿、胸部,亲吻她,还命令对方口交;小美因畏惧赵男会殴打男友,于是替他口交,后来控告对方妨害性自主。
检方起诉内容提到,赵男于2017年2 月28日透过脸书加小美为好友,并以考验吴男为借口,邀约她外出到饭店」,指导她向吴男佯称「因被网友丢在饭店,要带钱到饭店付钱」,并趁她讲电话之际,抚摸大腿、胸部,亲吻;后来吴男到场,赵男随即躲进厕所中,由小美开门,后来因讨论付钱之事未果,吴男表示要上厕所,赵男因此无法再藏匿,于是从厕所中走出,质问他何时还钱等语,而抓住他衣领并推胸口,要他回家向母亲拿钱,后来又借机亲吻小美,还要对方替他口交。
赵男则是坦承曾和小美到旅馆,并要求口交,但坚决否认有何强制性交犯行,辩称「当天她虽然没有明白表示愿意口交,但也没有拒绝,没有违反她的意愿,向吴男讨债也与本次性行为无关」。
法官调查后认为吴男3次到场时,小美均未曾向他表示有遭妨害性自主之情,那么一开始并不知赵男曾向吴男催讨债务,仅是认为要测试男友是否真心爱她,而与赵男一同前往饭店情形下,如对方确有以违反其意愿方法抚摸身体行为,那么在吴男第1次抵达饭店且尚未遭讨债时,即可直接向求救,或要求带她离开该处,实无因畏惧男友遭殴打而有隐瞒之理。
另外,法官认为小美离开饭店时尚能与赵男、吴男自在谈话,事后又主动联络赵要求前来搭载及殴打吴为她出气,后来是因遭拒绝此事而认遭设计,她的反应显与一般遭妨害性自主被害人或有畏惧、闪躲,或有怨怼、愤怒等反应大相径庭。
最后,法官认为检察官所提出证据,因仍存有多项合理怀疑,无法证明赵男有为强制性交或乘机性交犯行,又查无其他积极事证,足认他确有检察官起诉之犯行,本于无罪推定原则,即应为无罪之谕知,以免冤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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