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少女「喝7罐啤酒」坐别人车险遭强吻 1年半后因一道光吓哭

少女窗帘透进来的光吓哭,因此找上辅导老师全案曝光。(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台南市一名15岁少女因失恋,和曹姓朋友一起在车上喝酒,却险遭强吻,因此留下阴影,在案发1年7个月后的暑假,「有一天早上窗帘的光照进来,很像当天在车上反抗时的那个光,我就吓到哭了,之后就几乎每天晚上都很害怕。」法官依强制猥亵罪,判曹男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

判决指出,曹男是到少女打工的超商东西,因而认识对方,加了她的LINE聊天双方仅为普通朋友。2017年12月的跨年夜,他得知对方失恋心情不佳,就邀请到公园喝酒散心,后因她稍有醉意,就改到停放在住处外的车内聊天。

未料,曹男竟突然起色心,将坐在副驾驶座的少女座椅往后拉平,想趁机强吻,吓得对方抿嘴挣扎反抗,在抓了她的手腕2、3分钟后才松开,并佯装无事,继续与她在车内聊天到元旦凌晨4时许,才开车送对方回家

▼少女在曹男车内喝酒,未料险遭强吻。(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pexels)

少女证称,曹男当时带很多啤酒来,「那天晚上我喝了大概6、7罐,他也是喝了6、7罐…那天在车里我有传讯息给我前男友,前男友没有回我,我也有试图打电话给前男友,对方也没有接。当时被告也在车内,他有叫我不要再打,我还是有打,不过仍然没接。」

少女说,当下被告压住她手的时候,「他的脸靠很近要亲我,我就把脸撇开、嘴巴闭紧,一直挣扎,这个过程大约2至3分钟,之后被告就自己放开,我就当作没事坐起来正常聊天。」

少女表示,案发后很怕再遇到被告,「如果在店里遇到,我就会去仓库躲起来,之后我都没有直接跟被告接触。我是到2019年才把这件事情告诉辅导老师,因为这件事情虽然已经过了,但一直压在心里。」

少女指出,一直到2019年暑假,「有一天早上窗帘的光照进来,很像当天在车上反抗时的那个光,我就吓到哭了,之后就几乎每天晚上都很害怕,会想起来。后来我就决定去跟辅导老师谈谈看,希望心里不舒服的感觉看有没有人可以帮助,当时讲的目的并不是要去追究被告的责任。」学校得知后立即通报,全案才曝光。

▼法官表示,被告造成少女精神上的痛苦与压力。(示意图/翻摄PAKUTASO免费图库)

被告则辩称,当时在车内确实欲亲吻少女,但他是右手放在中间置物箱,左手放在她右手手臂上,印象中没有双手整个压制,而且身体应该和对方有一些距离,「她当时确实有挣扎把头撇开不让我亲,所以我后来也就放弃。」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被告因一时冲动、短于思虑而触犯本案,其于本院虽否认犯行,然因被害人并非案发初始即报案,而是间隔1年余始揭露本案,被告本即有可能因时间经过较久,而对案发过程记忆模糊,应非其无悔过之意。

法官表示,被告造成少女精神上的痛苦与压力,但因与对方达成调解,并赔偿15万元,当庭向她道歉,是尽力弥补过错,认当已知所警惕,信无再犯之虞,因此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