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活动被告可叙奖? 警政署公函让台大教授傻眼

李茂生脸书PO出警政署公函,引发热议。(图/翻摄自李茂生脸书)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6日在脸书上贴出一份来自警政署的公文内容指出「旨揭绩优人员系106年12月迄今实际执行(含支援)台北市重要专案聚众活动防处勤务。符合下列条件者...」,而其中第一项的第一点,就是「依法执行职务涉讼者」,让他质疑「听说警察办理聚众活动如果被吿,只要内部认定是依法执行职务,即可成为叙奖的事由」。

李茂生PO文提到,「那么如果被告后被认定有罪,只要上级认为法院的认定不合理,警察内部认定是依法执行职务,那岂不是可以升官了。」而这篇叙奖条件也引发网友讨论。

PO文露出后,有网友认为「这逻辑很奇怪」、「鼓励堕落的共犯结构」,但也有人认为「也可能是依法执行勤务,但却无故被人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