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工作地、上班途中「任一区停班」 劳工可不出勤

▲凯米台来袭。(图/中央气象署)

文/中央社

台风凯米接近台湾,劳动部今天提醒,台风天出勤应以劳工安全为首要考量,只要居住地、工作地或上班途中任一区遇到停班,劳工可不出勤,雇主也不可要求劳工补班。

中央气象署今天上午发布中台凯米陆警,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今天接受媒体联访指出,劳动部有订定「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明确规范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等。

黄维琛说,台风来袭时,只要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报停止上班,劳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发工资,也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班、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处分。

至于原本就居家工作的劳工,黄维琛说,劳工劳务的履行如果不会因台风来袭而有影响,可依原约定履行劳务,雇主并应照给工资,但若是会受影响而导致无法提供劳务者,雇主仍不得以各项不利处分。

黄维琛表示,事业单位如果因营运性质仍需要劳工从事工作,除应照给当日工资外,也宜再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协助。

另外,劳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发生职业灾害,在治疗、休养期间,雇主应给予劳工公伤病假,并依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标准给予其职业灾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