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颱風假!勞工未出勤雇主可不給薪 居家上班則須照常出勤不補休

凯米台风来袭,全台各县市宣布停班停课。记者林澔一/摄影

凯米台风来袭,全台各县市宣布停班停课。根据劳动部规定,劳工依工作、居住地宣布停班而未出勤,雇主当日可以不给薪,但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别请假处理,事后也不得强迫劳工择日补班、或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处分。

劳动部有订定「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明确规范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等。

遇台风来袭宣布停班停课,劳工出勤大致有三样态。第一种情况最常见,台风来袭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已通报停止上班,劳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发工资,也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别请假处理,事后也不得强迫劳工择日补班、或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处分。但当天劳工未出勤,雇主得不给薪。

第二种情况是,如医院、旅馆、社福单位等事业单位因营运性质,在台风假时仍要求劳工出勤,雇主可加给薪水,并提供交通工具、津贴或其他必要协助。

劳动部并提醒,若劳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发生职业灾害,在治疗、休养期间,雇主应给予劳工公伤病假,并依劳基法第59条规定标准给予其职业灾害补偿。

第三种情况是,劳资双方原本就约定居家工作的情况,即使地方政府宣布放台风假,在家工作的劳工未受风雨影响,照常屡行劳务,就没有出勤问题,但劳工住家因台风停电,导致无法正常传输,就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予以各项不利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