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肝给女友却遭绝情对待 网友回复器捐规定神打脸

肝炎台湾常见的国病。(示意图资料照)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能接受器官捐赠者非常有大爱,活体器官捐赠更是令人佩服。男网友在「靠北女友」上说自己与对方交往五年,也认定要娶对方为妻。想不到这时候她却有了猛爆性肝炎住院医生病况太严重还必须换肝,由于女生早就没有双亲,基于血型跟对方一样,就赶紧答应做捐肝手术,且也不跟女友提是自己捐的。

男网友的真爱令人动容,女友也有了他的肝逐渐复原,但后来女生好了之后,却活生生的跟一位小开跑了。女友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样生活就没担忧」,原PO表示自己只是医院行政,一个月只能赚3、4万,对女友而言小开真的能给他过比较好的生活。后来原PO感性的表示,既然女友选择离开,自己只能接受,如果现在的另一半看到这文章,记得好好照顾她等等,还贴心的提醒了要给她良好的饮食控制,如果腹痛或发烧也会出现低落情绪,千万要有耐心哄她。

让人揪心的文章获得不少回复,甚至有人对原PO女友表示不爽,不过突然出现一名专业网友表示,依照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8条规定,器捐必须是二十岁以上、有意思能力、于自由意志下出具书面同意、在五等亲以内或配偶并经由专业医疗机关审查通过;且配偶还要结婚二年以上或已有子女才行。除非脑死病患才是无偿捐赠给他人,但这称之为尸体捐赠;许多网友看到这个回复都觉得该网友实在太专业了,直接打脸原PO的创作文。

肝炎可能在急性发病时演变成猛爆性肝炎而危及生命,其定义是发生肝炎时,黄疸一出现,迅即在八周内演进到肝昏迷。据卫服部的资料显示,高达81%的患者死于颅内高压,以致脑干生命中枢遭受抑制而死亡。目前台湾已知的肝炎病毒有A、B、C、D、E及G型等,其中A、E二型为粪口传染,经由被病毒污染的水或食物而感染,通常与外食或用水管线路使用设置不当有关;B、C、D、G型肝炎则是经由体液(特别是血液)传染,其中B型肝炎又以母子垂直感染为最常见的传染途径

▼出现这些症状,可能已是肝癌末期。(图/健谈授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