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当低头族 弃友人肇逃判7月徒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2012年11月,桃园一名林姓男子无照驾驶,还边开车边滑手机,导致车子冲向对向车道,一对行车中的夫妻被他撞得四轮朝天,全身是伤。林男肇事后担心被查出无照驾驶,竟扔下车上两名友人迳自弃车落跑,但警方到场后即将该男逮捕。高等法院4日判他7月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自2013年元旦起,汽、机车驾驶于行车中使用手机,各罚3千元与1千元。(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东森新闻资料照)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书指出,林男在2012年11月4日下午5时许,无照开车行经桃园县杨梅市杨新路二段时,边开车边滑手机,导致车子冲到对向车道,撞翻一对行车中的夫妻。林男肇事后担心无照驾驶被抓,当场抛下车上2名友人独自弃车落跑,但警方赶到现场后即将该男逮捕。

二审法官查出,林男曾有酒驾前科,遭判处罚金新台币8万元确定;林男向法官表示,他已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撤回伤害告诉,但一审法院仍依肇事逃逸罪,判他7个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他不服判决,才上诉二审。林男强调自己上有双亲要奉养、下有女友即将结婚,所以不宜入狱服刑,建请二审法官能改判他6个月以下,得以易科罚金或是缓刑,。

高等法院认为林男有酒驾前科,还又犯案,可见毫无悔意,因此驳回上诉,仍判他7个月有期徒刑,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