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刚进包厢没多久...辣妹羞喊:可以一起洗澡! 下秒惨被打脸
▲阿宏被依法判2月徒刑。(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是一间美容馆负责人,但他却媒介女子「花花」(化名)在该处与不特定男客从事性交易,以此抽成赚取佣金。对此,新竹地院审理后,依法判他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阿宏在新竹某间美容馆担任负责人,但他却基于意图使女子与他人为性交行为,而容留媒介以营利之犯意,让女子花花在该处,以每节50分钟2800元之价格,与来店消费的不特定男客从事全套性交易。此外,每次性交易阿宏可以分得1200元,其余1600元则归花花所有。
诡异的营业方式引发警方怀疑,遂到现场执行取缔色情职务,并乔装成男客假意要消费,而阿宏介绍消费方式后,就将警方带到包厢内,准备让其与花花进行性交易,而花花见状之后,则再次向警方介绍消费方式,同时也喊话,可以一起洗澡。
不过,当花花介绍完消费方式后,警方则立即表明身分,当场将其查获。对此,法官认为,阿宏不思以正途赚取钱财,竟从事媒介、容留女子从事性交易行为之工作,危害社会善良风俗、秩序,考量其犯后态度、犯罪情节、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后,依犯图利容留性交罪,累犯,判处他2月徒刑,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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