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相会「抢道不礼让」 飞行伞教练判赔38万

▲飞行伞让人类满足飞翔的欲望。(图/资料照,无关当事人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刘姓飞行伞教练在2011年7月带着学员体验飞行,和另一名崔姓教练空中迎面相撞,导致崔教练载的林姓女学员颈椎骨折法官认为刘教练在飞行时,没有避让飞行高度相对低、靠近山壁的崔教练,一审判他和所属公司连带赔偿63万多元,全案上诉后,高等法院认为,崔教练没有预防性避让,也有2成过失责任,酌减改判刘教练与所属公司连带赔偿38万多元,全案定谳。

2011年7月意外发生前,崔教练和女学员沿着山壁先来个大转弯,没多久一阵撞击,两个人从两层楼的高度往下坠落,掉在树枝上。万万没想到,竟然在空中被另一个飞行伞撞到,而肇事的就是后面的红色飞行伞。

当时刘姓教练操作红色飞行伞,他正带着学员体验飞行,飞在崔教练的后方,没想到崔教练一个大左转,两个飞行伞正好面对面,他在上方,崔教练则在4公尺的下方,双方勾到了伞而发生意外,飞行伞相撞,刘教练和香港游客平安迫降,但崔教练和林姓女学员则被挂在2公尺高的树上,导致女学员颈椎骨折,其他3人则是受到了轻伤。

这起意外发生时,崔教练转弯之后,左边是山,又在对方的下方,理论上来说对方应该要礼让他,更何况刘教练在后方,清楚看见前面操伞回转,却一直等到双方即将交会才紧急闪避,因此法官一审判肇事的刘教练与所属公司,连带赔偿颈椎骨折的女学员63万多元。

全案上诉后,高等法院则认为被撞的崔教练在回转前,应该注意后方可能有其他飞行伞跟随,却没在回转后靠右预防性避让,认为崔教练也有2成过失责任,又因为女学员跟崔教练是好友,她体验飞行没付费,法官认定两人同负过失责任,酌减改判刘教练与所属公司连带赔偿38万1368元,全案定谳。(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