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網購遇詐 可申請退稅

海外网购遇诈骗不少人因退货时间金钱成本高就认赔,财政部关务署昨发布解释令,若遇诈骗导致进口报单原申报事项与实到货物不符,可依在进口货物放行隔天起六个月填好申请书与并附上相关文件,向进口地海关申请更正进口报单退还溢缴税款。

关务署也提出三大简政便民措施,减轻申办负担:一、简化申请流程;二、不计入半年六次低价免税次数;三、更正报单免征收一百元规费。

此外,关务署官员说,民众跨境网购发现货物损坏或规格、品质与网购订单不符,希望申请赔偿或调换进口货物免税,依现行规定须检附公证报告,但公证费用约六千元。为此财政部发布解释令,民众可在原货物进口放行隔日起一个月内,填写申请书并检附证明,向海关申请赔偿或调换进口货物免税,不须提供公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