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监院支持修宪改「三权分立」 「国会不该藉修法偷渡调查权」

▲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对于蓝白版本国会改革相关条文,监察院今(25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会提出释宪及暂时处分。会后,秘书长李俊俋也接受媒体联访,对于自己与监察院长陈菊过去都曾主张三权分立,李俊俋回应,监察院说过不只一次支持三权分立,但宪法设计调查权在监察院,要改变唯一途径就是修宪,欢迎立法院修宪,但不能借由修法偷渡所有权力到立法院,三权分立就个人而言比五权分立好,但在未修宪前必须尊重宪法规定。

有媒体询问,释宪过程并未经过全院讨论,李俊俋表示,院长陈菊在六月初的全院谈话会中有讨论这件事情,现在立院职权行使法修法会影响监察权行使,副院长李鸿钧召开的全院会议有做讨论,讨论影响什么职权、如何提出释宪,会议结果就是朝声请释宪做准备。

李俊俋透露,之后就开始找诉讼代理人、针对内容严加讨论,至于何时送院会,在正式提出声请后会送院会,经过全院谈话会讨论、副院长召集讨论以及小组讨论,就是决议朝释宪方向进行。

至于为何陈菊没有出席记者会?李俊俋回应,依据监察院媒体互动要点,发言人是我,也就是由秘书长对外发言。

而有法律所教授认为立法院外其他机关提释宪是违宪的?李俊俋表示,任何人任何说法都尊重,但必须提醒大家,宪法诉讼法是这几年才修法完成,监察院所提释宪是大法官会议释宪,这次宪法诉讼是第一次,一个立院职权行使法修法会造成四个宪政机关都跳起来,这恐怕才是讨论重点,真正的战场在宪法法庭。

至于院长陈菊主张三权分立,李俊俋表示,监察院说过不只一次支持三权分立、支持立法院修宪,宪法规定修宪权在立法院,过去他提出三权分立没有通过,因为国民党不愿意讨论,赖士葆、曾铭宗、罗智强、林思铭、吴宗宪都主张过废除监察院,但从未提过宪法修正案。

李俊俋指出,原本宪法设计调查权在监察院,要改变唯一途径就是修宪,欢迎立法院修宪,但必须透过正当途径,不能借由修法偷渡所有权力到立法院,三权分立就个人而言比五权分立好,但在未修宪前必须尊重宪法规定,这才是捍卫民主宪政最基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