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军老虎落马! 中共中央军委房峰辉判无期徒刑
▲原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房峰辉(右)。(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新华社快讯,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宣判。判决指出,房峰辉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房峰辉落马消息自2017年9月开始流传。今年1月9日,房峰辉被查,隔天《解放军报》刊登评论称,要全面彻底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
新华社先前报导指出,房峰辉严重违反中共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和军委十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涉嫌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情节极为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极其恶劣」。
▲习近平上台后,对解放军采铁腕反腐措施。(图/翻摄自新华社)
报导说,房峰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军队形象」,经中央军委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党籍处分。
房峰辉,原名马咸阳,陕西省旬邑县赤道乡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8年晋升少将军阶,2005年7月晋升中将军阶,2010年7月19日晋升上将军阶,2018年因为贪污案被中央军委开除军籍、取消上将军阶;随后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