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9年 她拥10亿现金、53间房!河南省基层女科员被起诉

河南一名基层科员名下有超过10亿元现金,已被河南安阳市检方起诉。(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河南省39岁基层女科员李娟因为名下超过新台币10亿元的现金与53户房产,但无法说明来源,已被河南安阳市检方依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

根据《澎湃新闻》报导,大陆人民检察院案件资讯公开网在9月下旬发布一份《李某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起诉书》。起诉书内容显示,李娟自2012年10月开始担任新乡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科员,属于正科级官员,她在2011年6月时还曾出任辉县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司风纪

起诉书显示,李娟自1996年10月担任公务员至2015年8月共19年的时间总计薪资人民币36万余元(约新台币161万元),名下却有人民币2.014亿元(约新台币9亿元)、港币54万(约新台币242.39万元)、29.98万美元(约新台币931万元)、425万韩元(约新台币12万元),折合新台币超过10亿元,加上还有价值3290万元的53户房产(价值约3290万元)、5辆车。

检察机关指出,李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她于2015年7月9日被捕后,在2016年7月被起诉。

除此之外,河南省辉县市近年来也有多名官员被查,包括早年担任过辉县市委书记崔学勇,以及辉县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甘桂玲、辉县市人大党组原副书记原全琴、辉县原副市长秦春明等人。

资料显示,崔学勇于2015年担任新乡市副市长时落马,同年9月,中央纪委曾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通报》。通报中,崔学勇与另外两名已落马的新乡厅级干部被河南省委点名批评,「3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张随武在2005~2008年间,陆续送给崔学勇约约新台币198万元的财物。(图/翻摄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另外还有一份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新乡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随武在2005~2008年间,陆续送给崔学勇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约新台币198万元)的财物,其中有一套价值近人民币30万元(约新台币134.66万元)的房产,曾应崔学勇要求转到一位「李姓人士」名下,但并未说明崔学勇与李娟的关系。目前有关崔学勇及李娟的获刑情况,尚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