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摇船杆造浪」增航程数 3船长诈3600万补贴全吐出

台湾渔船只要申装航程记录器,就可以和政府申请优惠用油,却被有心人糟蹋美意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视觉中国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新竹一对陈姓兄弟郭姓船长将「渔船航程纪录器(VDR)天线」卸除,再让其随电动马达旋转振动,虚增系统记录的航程时数,待返台后再向渔业署诈取渔船优惠用油,总计金额高达3600多万元。新竹地院审理后,将3人分别依共同诈欺罪分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4年2个月及4年10个月,犯罪所得全数没收,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姓兄弟为新竹「顺利泰668号渔船」、「顺利泰818号渔船」的船长,看准国内购买渔业动力用油作渔业使用依法免征货物等税,并依「渔业动力用油优惠油价标准」享有优惠油价的补贴款,自2008年至2014年期间把渔船停在福州市渔港内,先将纪录器拆下,放置在电动马达上快速旋转震动人力连续摇晃桅杆,使航程时数快速上升,返台后再以假里程数申请优惠的配油量

短短6年期间,3人溢领1182万公升,总金额达3607万元。法官审理后,认为陈姓兄弟及郭姓船长趁机诈取政府补贴,抹煞补助美意,因此依共同诈欺罪各判4年10个月月、4年2个月及1年6个月,并没收犯罪所得3607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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