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拆弹 金融业提三解方

烂尾楼三大解方

近期烂尾楼连环爆,内政部决定采纳金融业意见防损。内政部次长花敬群日前邀集金管会、金融业者开会,讨论强化保障民众购买预售屋权益,对金融业提出的解方,目前较可行且近期可望上路者,即建商在未完成楼地板兴建达一定比率前,不能动用民众的预收款,内政部已同意发函,近期就会上路。

据了解,这次会议针对预售屋常见的三大问题,金融业提出建议,一是强化建商预收款管理,过去许多建商在房子还没盖好就用光预收款,甚至将兴建款用在预售屋代销公司的管销费用,导致履约担保机制形同虚设。金融业此次建议,「建物取得使用执照前」或「建物完成全部楼板申报前(约占整体工程进度6成)」,都不得动支买方所缴价金专户款项,即应保留一定成数不予动用,这部分获得共识,内政部表示,拟参采并研拟纳入现行规划中的信托作业规定。

第二是建商债权人对买方价金信托目前可强制执行,现行建商的债权人可对「买方价金、建商自有资金、建商融资」等资金进行强制执行,买方价金就算信托也没用,金融业建议买方所缴价金交付信托者,拟修法明定该信托财产的受益权,不得为强制执行标的。在会议中,初步取得多方认为可行的共识,内政部也表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将尽快在内政部相关法规研拟可行的修法建议,但因要修法,较为费时。

第三则是预售屋常被假买卖真融资、「一屋二卖」,导致房屋已完工,但买方无法办理过户,并被迫加价赎回所购买房屋的情况。与会人士建议,要加强管控建商,也要强制预售屋成交资讯申报登录,供消费者查询。对此内政部回应,有关加强建商管控,未来拟研议采「行为面」来加强管控,例如建商须完成三件成屋建案完工且无违约情事,第四案起才能办理预售屋业务等。另外会参采新增预售屋买卖(成交)资讯申报登录的相关规定,以利预售屋买卖资讯的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