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缓惩罚」措施违反儿少利益 监院纠正台北少观所

监察院。(本报资料照)

监委王美玉、叶大华指出,台北少观所近三年滥用「缓惩罚」措施,未依规定处理少年违规事件高达741件,调查发现各少观所普遍存在「未积极连结外部资源」、「鉴别流于形式」、「法院借提及候送期间过长」等情,导致霸凌、斗殴、摇房、性霸凌事件盛行,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儿少最佳利益及成少分界原则,提案纠正台北少观所,并要求司法院、法务部、桃园少观所尽速检讨改善。

监委调查发现,台北少观所近三年滥用「缓惩罚」措施外,未依规定处理少年违规事件741件,虽称「以教育取代处罚」,但未依规定落实辅导及整合外界资源,涉嫌美化违规数字。且部分案例涉及管教人员「大管小」、纵容「强凌弱」的偏差次文化,甚至涉嫌掩盖被害少年遭围殴成伤等情事,导致所内霸凌、斗殴、摇房事件盛行,违反公政公约及儿童权利公约揭示之儿少最佳利益原则。

监委表示,桃园少观所于109年5月发生未满17岁的叶姓少年在舍房内,遭4人室友以极为残忍的手段凌虐及性霸凌,该事件虽系所方自行发现,并依规定进行调查、通报,但该所将初次触法且身形瘦弱、性格内向的17岁少年,与4名年满19岁法院借提寄押的矫正学校学生(其中1人为年满22岁触犯杀人罪的成少犯)关押在同一舍房,亦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之成少分界原则。

监委强调,在监察院持续调查及各界呼吁下,立法院于108年6月19日修正少年事件处理法,明定少观所应具有鉴别功能及相关人员应经专业训练,法务部及司法院亦推动少观所的改革措施,但经过本案调查,仍发现执行有所落差,要求司法院、法务部应尽速检讨改进。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勇于求助,远离网路霸凌,中时新闻网关心您

检举网路霸凌iWIN热线:02-33931885;教育部反霸凌投诉专线: 0800-20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