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下药性侵按摩女 胸前留口水被逮 女获补偿20.9万

台北地检署。(本报系资料照)

张姓男子前年2月邀约按摩女出游,趁机下药性对方结果男友接她下班时,目睹张扶女友下车,女友意识模糊、衣衫不整,甚至闻到她胸部疑有口水骚味,以女友名义张男出面谈判,并报警逮狼,一审重判张男7年半,被害女子日前申请性侵犯罪被害补偿金,台北地检署审议后补偿20万9300元。

检方调查被害人曾任职某按摩会馆,张因是会馆常客而认识,2019年2月21日晚间8时许,张男邀约被害人出游,开车载被害人到北市中山停车场时,2人在车内玩游戏及喝完白酒,张男以下车购买威士忌为由,在酒中掺进列管为第四级毒品氯硝西泮,以及药物佐沛眠。

被害人喝下后昏睡,张男在车内舔吻被害人胸部,再性侵得逞。当晚被害人男友到会馆要接送她下班时,因等候许久未见她下班,当日晚间10时30分,张男搭计程车回会馆并扶被害人下车休息,男友见她意识模糊,无法正常言语、衣衫不整且胸部有口水味,察觉有异,遂佯装女友身分电约张出面质问,并报警处理。

北检依乘机猥亵罪起诉张男,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张男下药性侵,去年12月改依以药剂强制性罪重判张男7年6月。被害人另提出民事求偿,正由北院审理中。

被害人日前申请犯罪被害补偿,指她过去在按摩会馆上班,月收入8万,遭性侵后有3个月无法上班,请求减少劳动能力24万、精神慰抚金40万。北检审议后补偿她劳动能力减损损害6万9300元,精神慰抚金14万,共20万9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