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桃条款」要来了!班机转降后又无法下机 没告知旅客最高开罚300万

民航局乐桃条款,若因故无法于转降机场旅客下机,应详实说明原因处理方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去年乐桃航空2航班高雄小港机场华航班机爆胎事故关场影响无法降落,但改转降桃园机场后,却不让旅客下机,竟原机折返回日本机上旅客及民航局都不知原因为何,引发争议。民航局公告修订「乐桃条款」,增订航空公司无法安排旅客由转降机场下机或入境时,应详实说明原因及处理方式;若没有妥善处理,经要求也无改善,可依法开罚60-300万。

去年一架华航班机爆胎,导致高雄机场临时关闭,乐桃航空MM035航班(大阪-高雄),以及MM933航班(冲绳-高雄),转降桃园国际机场后,因小港机场跑道再开放时间未定,2航班最后竟选择返回航班原出发地(大阪、冲绳)。

当下乐桃航空并无告知旅客不能下机的原因,机上乘客甚至发起表决,只要能在桃机下机愿意放弃赔偿,但结果仍无效,长时间被困在机上,更有小孩因此饿到崩溃大哭。

▲乐桃航空当时转降桃园机场后又不给下机,导致机上乘客甚至举手表决愿意放弃赔偿下机,但仍然无效。(图/资料照/海珊提供)

民航局空运组组长振华表示,为避免乐桃事件重演,引发后续争议,民航局近日修正民用航空乘客与航空器运送人运送纠纷调处办法第三条之一」(乐桃条款),增订航空公司因故转降机场时,若无法安排旅客由转降机场下机或入境,应向旅客详实说明原因及处理方式。

若航空公司没有妥善处理,民航局将依民航法112条要求航空公司改善,届时航空公司若未改善,可依法开罚60-300万。民航局表示,该草案预告前已跟相关业者开会沟通过,若草案2个月预告期间无特别问题预计最慢年中前就会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