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郑捷的声明 台大教授:策略及操弄有权的人

最高法院辩生死,打破惯例首传被告郑捷

文/李茂生台大教授

抱歉杀了你们的亲属;我想死,不过又觉得对不起律师,所以配合一下;矫正根本就是惩罚署,没有教化功能。第三个主张貌似突兀,与前两者没有必要关连性

不过,如果关键字是「教化可能性」,那么这位人士的举动,就非常合乎逻辑了。可惜的是,许多人只会认为不应以人废言,都赞成此一(第三点)发言。殊不知,这只是这位人士的策略之一而已。

他想求死,但是司法没有义务去「尊重」他的这个意愿,此外矫正单位是否有矫正功能一事,也不是一位只待过看守所数月的人所能够理解的。

除了惹毛了矫正署、让乡民高潮以外,最高的长官们会不会上当,而顺了其意啊?其实,如果脑袋瓜这么清楚(绝对高于平均),那么只要有个契机,绝对有教化可能的。问题是,司法能不能察觉到求死的原因,能不能真的使得这次违例审判发挥一定的效果?这些都是尚未被确定的事务

追伸:

有人来信说还是看不懂,所以用中文写个追伸吧。

首先来个宣言内容分析

你们要我道歉,我可以道歉,不过道歉有用吗?我想借司法的力量杀了自己,但是看到律师们的努力,实在是有点不忍,所以就配合一下吧。听说只要有教化可能性的话,就不会被判死刑。但是啊,矫正署的所属机关根本都没有教化能力,纵然我有教化可能性,他们也没办法教化我的。所以,让我死吧。

要判死就快一点,拖拖拉拉地不做决定,那就不要怪我操弄你们这些有权使用国家权力的人。要知道,我的命只有我才能够决定。愚昧的法律人啊,千万记得这件事情

这些日子,在看守所内,打打篮球,身体健康得很,不过那嘴角会让你们感到寒意的一丝丝阴沈微笑,到底蕴含着多少的悲哀、无奈与嘲讽?这又岂是你们这些只懂法条的法律人所能理解。

我的结论是:

操弄权力的人,其实仅是被操弄的一群,想要反制的话,那就努力去理解这个人吧。不过,法律人是否有能力去理解到背后的故事一事,则难以预测。

作者李茂生,台大教授,原文刊于作者「李茂生脸书」,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