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在教室内做爱的高职情侣III

翁立扬

我反对情侣马路旁边做爱;因为就台湾目前的国情而言,每50位驾驶人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驾驶人,是长期渴望性伴侣,却又无法拥有性伴侣的;一旦有情侣在马路旁边做爱,性饥渴的驾驶人见到了情侣做爱的画面之后,应该就无法专心开车了;而每50位性饥渴的驾驶人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因此而酿成车祸。我反对情侣在工厂里面做爱;因为就台湾目前的国情而言,每50位工厂员工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工厂员工,是长期渴望性伴侣,却又无法拥有性伴侣的;一旦有情侣在工厂里面做爱,性饥渴的工厂员工见到了情侣做爱的画面之后,应该就无法专心操作机械了;而每50位性饥渴的工厂员工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因此而没有控制好机器,酿成意外。我反对情侣在图书馆里面做爱;因为图书馆是提供读者专心阅读的环境,而读者们能否专心阅读?很大程度取决于「图书馆里面是否足够安静?」;而做爱的喘息声,已经足够干扰到读者阅读了。我反对情侣于独木桥上做爱;因为独木桥的宽度已经很窄了,假如有情侣停留在上面做爱,其他路人就不用通行(过河)了。我反对情侣于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里做爱;因为工作场所是提供上班族运用理性赚取财富」的环境,而上班族们能够顺利得「运用理性赚取财富」的前提在于「办公室当中,不能够出现太多无关于公司业务的杂音」;而做爱的喘息声,已经足够导致其他同事----无法顺利得「运用理性赚取财富」了。我反对情侣于上课时间在教室里做爱;因为学校课堂是提供学生「运用理性创造知识」的环境,而学生们能够顺利得「运用理性创造出知识」的前提在于「课堂当中,不能够出现太多无关于课程的杂音」;而做爱的喘息声,已经足够导致其他同学----无法顺利得「运用理性创造出知识」了。我力挺情侣于下课时间在教室内做爱;就如同情侣可以于下课时间在教室内聊天、接吻、拥抱;就如同朋友之间可以于下课时间在教室内聊天、打牌、下棋;就如同社团系会可以于课余时间在教室内举办团康活动。既然聊天、接吻、拥抱、打牌、下棋、团康活动皆可以被允许,为何做爱就不能被允许?我力挺情侣在没有自行车车道公园里做爱;就如同情侣可以在公园里聊天、接吻、拥抱;就如同朋友之间可以在公园里泡茶、聊天、打牌、下棋;就如同孩童可以于公园里玩捉迷藏、鬼抓人、野餐。既然聊天、接吻、拥抱、泡茶、打牌、下棋、玩捉迷藏、鬼抓人、野餐皆可以被允许,为何做爱就不能被允许?但是,以上两段的前提是:做完爱后请记得清理战场,以免害人滑倒,以及造成卫生上的疑虑(笔者有实验过:精液是会引来蚂蚁的)。就如同在公园内野餐完毕后,不能够把垃圾留在原地。我反对任何女性「赤裸上身」得出现在独木桥旁边;因为就台湾目前的国情而言,每50位男性路人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男性路人,是长期渴望性伴侣,却又无法拥有性伴侣的;一旦有女性「赤裸上身」得出现在独木桥旁边,性饥渴的男性路人见到了这幅画面之后,应该就无法专心过桥了;而每50位性饥渴的男性路人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因此而失去平衡感,跌入河水中。我反对任何女性「赤裸上身」得出现在工厂里面;因为就台湾目前的国情而言,每50位男性工厂员工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男性工厂员工,是长期渴望性伴侣,却又无法拥有性伴侣的;一旦有女性「赤裸上身」得出现在工厂里面,性饥渴的男性工厂员工见到了这幅画面之后,应该就无法专心操作机械了;而每50位性饥渴的男性工厂员工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因此而没有控制好机器,酿成意外。我反对任何女性「赤裸上身」得出现在马路旁边;因为就台湾目前的国情而言,每50位男性驾驶人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男性驾驶人,是长期渴望性伴侣,却又无法拥有性伴侣的;一旦有女性「赤裸上身」得出现在马路旁边,性饥渴的男性驾驶人见到了这幅画面之后,应该就无法专心开车了;而每50位性饥渴的男性驾驶人当中,应该总会有1位,因此而酿成车祸。当然,倘若女性的身体上有穿衣服,也不代表「性饥渴的男性驾驶人的性欲就不会被其挑起」,进而无法专心开车,酿成车祸。因此,笔者认为,穿着较少的女性逛街时应该要走在骑楼里面,而不宜走在靠近马路的人行道上,以及横跨马路的斑马线上。﹝不妨随身携带一件外套,过马路、进入工厂、接近独木桥时披上外套,回到骑楼当中、离开工厂之后,再将外套脱下﹞我力挺任何女学生「一丝不挂」得进入图书馆;因为乳房性器官都是不会发出声音的;这样做,并不会干扰到其他读者阅读。我也力挺任何女学生「一丝不挂」得进入教室里上课;因为乳房和性器官都是不会发出声音的;这样做,并不会干扰到其他同学「运用理性创造知识」。无论是幼稚园、国小、国中、高中职五专、大专、研究所皆是如此。我也力挺任何女性上班族「一丝不挂」得进入公司里上班;因为乳房和性器官都是不会发出声音的;这样做,并不会干扰到其他同事「运用理性赚取财富」。当你发现「性欲被挑起」会导致你「无法思考」时,你必须了解:「无法思考」并不像「车祸所造成的伤害」是违反人道精神且无法弥补的;况且,倘若女同事女同学的身体上有穿衣服,也不代表「你的性欲就不会被她挑起」;倘若真的要力求「不能够让你产生一丝一毫的性欲」,台湾的女学生、女性上班族不就应该要像伊斯兰社会当中的女性那样----从头到脚都包得紧紧的,除了双眼能够露出来之外,脸颊和其余五官皆必须埋藏在面纱内部。当今天的你因为「性欲被挑起」而「无法思考」,打从明天开始,请你预先在家里面「脑海中放映着女同事、女同学的裸体」自慰完毕之后,再出门上班、上学睾丸每天所会生产的精液是有限的,只要定时将他们射出来,当你再次看见「女同事、女同学的裸体」时,「能够被挑起的性欲」就会变得相当有限。我也力挺任何女性「一丝不挂」得出现在没有自行车车道的公园当中;因为她有权力「选择是否要穿衣服?要穿裤子?」,就如同你有权力「选择要穿红衣服黄裤子?还是蓝衣服粉红色裤子?还是紫衣服黄绿色裤子?还是绿衣服咖啡色裤子?还是不穿衣服和裤子」。

●作者翁立扬,辅仁大学历史系学生。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网友更多声音与讨论,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