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馨请问郝龙斌,弱势家暴单亲妇幼的居住正义在哪?

文/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日前北市政府公营住宅说明会列出社会住宅之10%弱势优先保障对象,北市府都市发展局发函表示,「资源不重复配置」,所以受家暴性侵者、特殊境遇家庭离院青少年爱滋病患者、游民灾民等7类族群未纳入保障对象。励馨基金会说,此举让妇女们「心都凉了一截」!励馨和妇女们请问市长郝龙斌,「家暴单亲妇女及其子女的居住正义在哪里」?

励馨指出,北市府设置妇女中途之家等措施,这仅是「暂时」的过渡住所,并不符合《住宅法》所规定的「社会住宅」(由政府兴办或奖励民间兴办,专供出租之用,并应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身分者之住宅),但是,北市府都市发展局却发函解释,北市府「设置妇女中途之家、无家贫弱民众紧急庇护中心『平安居』、游民收容中心等紧急安置处所等相关协助措施,并提供各类住宅补贴予12种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其居住权益已受保障,后因部分身份因已有其他社福机制处理,故资源不重复配置」,让励馨和许多妇女、民众十分心痛,直批北市府的社会住宅「看的到,吃不到」。

由于北市府明显违法渎职,励馨已向监察院陈情。励馨指出,内政部曾纠正北市府作法显已违反《住宅法》,住宅及社福团体也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要求立即修正北市两处社会住宅的弱势保障原则,励馨指陈,北市府违反联合国公约与《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CEDAW)所揭示保障性别人权及促进性别平等之精神,然而台北市政府都发局仍不愿修正,执意要以优先保障五类弱势说法的皮掩盖实为歧视其他七类弱势的真实内在,并欲请北市法规会解释并专签请台北市长同意,此举明显违法渎职。

励馨协助遭受家暴或性侵害妇女及其子女在离开暴力环境或安置庇护所,寻求自立生活过程中,首要面临住宅问题,而北市府的住宅政策并没有进行「性别影响评估」,以致弱势家暴单亲妇幼的住宅需求未被看见,甚至被长期忽视。以租屋市场为例,家暴单亲女性户长非常容易因经济状况,而迫于选择低租金、环境劣势的处所,这些房子多处于都市边缘、交通不便、不符建筑消防法规、顶楼加盖、地下室坪数较小、或条件不好的地方;再者,多数房东不愿意将房子租给有带孩子的家暴单亲妇女,或仅以半年为租期,致使家暴单亲妇女及其子女经常面临搬家问题,甚至在资源匮乏下,无奈的选择返回施暴身边,再次落入家暴循环中。

励馨感慨,女性非常容易受到住宅低自有率的影响,成为租屋市场弱势族群中的多数,其中家暴或性侵害妇女及其子女的租屋劣势处境,再再凸显受暴女性的劣势住宅地位。励馨疾呼,唯有政府挹注社会住宅支助服务,将家暴、性侵害妇女及其子女列入弱势保障名额,可协助其逐步脱离施暴环境,跳脱贫穷循环,降低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