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審打詐專法 劉世芳:四法連動才能遏止詐騙

内政部长刘世芳指出,「诈欺犯罪危害条例」由内政部主管,其他三法分别由法务部、金管会负责,四法连动,才有法治基础压制诈骗。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长卓荣泰上任后首重打诈,行政院日前研拟「打诈新四法」,立法院司法、内政委员会本周也分头审议。内政部长刘世芳今(5)日指出,「诈欺犯罪危害条例」由内政部主管,其他三法分别由法务部、金管会负责,四法连动,才有法治基础压制诈骗,相信在委员会审查能提出最适切法律。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排定审查「诈欺犯罪危害条例」,也就是俗称的「打诈专法」,并邀请内政部长刘世芳备询。她会前受访解释,打诈四个法,「诈欺犯罪危害条例」由内政部主管,另外包括「通保法」、「科侦法」、「洗钱防制法」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分别由法务部、金管会负责,四法要连动,才能有效压制台湾诈骗猖狂的情况。

不过,近日有民团质疑打诈修法过严,不利更生人回归社会,刘世芳回应,处理法条过程中一定会与朝野党团互动,民意会展现,相信委员会审查时能提出适切法律;未来在党团协商也会以行政院整体四个方案的立场,再跟各党团来说明。

至于台北市警察局长李西河出线争议,刘世芳仅称「已经处理好就好,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