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大法官須守護憲法,勿再當民進黨附隨組織
蓝白联手表决通过国会改革法案,监察院7月2日下午由监察调查处长杨昌宪(左)偕同诉讼代理人律师李元德,赴宪法庭递状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记者侯永全/摄影
赖政府为阻挡「国会改革法案」,四路并进递状声请大法官判决违宪,并以暂时处分冻结施行。外界虽疾呼大法官审慎处理,但大法官却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受理、分案审查,配合执政党的脚步。蔡政府时期,大法官的表现屡遭质疑形同民进党「附随组织」;如今他们仍一味迎合执政党,而不见其守护宪法之风骨。
现任十五名大法官皆为前总统蔡英文提名,其中,司法院长许宗力有再任之违宪争议,其他大法官意识形态欠缺多元,均受到质疑。他们任内,面对《党产条例》、《年改条例》等民进党力推的法案,皆极力护航;除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年改条例开启「退休公务员可转任大学教职」的自肥窗口外,其余皆倾力顺应民进党主张。
相反的,在二○一七年在野的卅八名立委就《前瞻建设条例》特别预算编列声请释宪时,大法官却突然紧缩审查标准,极力搜罗高金素梅未参与表决的会议纪录;再以其不符合声请要件为由,拒绝受理该释宪声请。如此鲜明「捧绿、抑在野」的立场,完全失去大法官的超然及维护宪法的地位。这次遇到国会改革法案的释宪,大法官遇到权力就弯腰,立刻决议受理并分案,一副执政党「捍卫战士」的姿态。
四年前的国会人事审查权释宪案,大法官也毫不犹豫就选择力挺民进党。当时民进党掌握立院绝对多数,藉势取消监察院长陈菊人事同意权的询答,直接通过;在野党声请释宪,大法官也以其属「国会内部事项」拒绝受理。如今国会改革法案程序完备,民进党仍称程序不正义,大法官是否会再上演发夹弯,值得观察。
除释宪审查迎合掌权者意志,蔡政府任内订定的《宪法诉讼法》,成为实质第四审,也多次被大法官用来帮执政党的司法案解套。例如,卡神杨蕙如利用网军侮辱大阪外交官案件,被法院判刑五个月定谳后声请释宪,大法官一方面称侮辱公务员罪合宪,一方面却限缩为「仅限于当场侮辱」,让常为绿网军操盘的杨蕙如取得翻案机会。大法官释宪,有明显的选择性,而非基于普遍原则。
荒谬的是,八年前以公法学者身分力挺许宗力再任并未违宪的,正是目前行政院负责声请释宪的政务委员林明昕。林明昕当年护航「恩师」再任,也是近年大法官处理执政党争议法案常见的御用学者,如今成为卓内阁的释宪大将。在这重重纠葛的特殊关系下,许宗力主持的宪法法庭将以「守护宪法」或「守护民进党」为己任,令人难以乐观。
国会改革法案中的调查权、听证权、人事审查权,在民主法治国家都不是新创制度。如美国商会所言,这项立法的许多元素并不陌生。其中诸多规定甚至是过去民进党人士所主张、并曾提案修法的条文;但如今,赖政府却从上到下高呼违宪。今天的民进党打脸昨天的自己,大法官也要跟着自我掌掴吗?
回看大法官二○一八年不受理监院声请的不当党产条例案,理由首要强调,宣告法律违宪及一般性的法律违宪审查权是司法院专属,其他机关并无违宪审查权。如今,民进党府院党监四路齐声指控国会改革法案违宪,但总统甚至自行发表违宪审查议论,那置大法官于何地?当总统越权指导释宪,大法官又作出符合绿色党意判决,岂非坐实民进党「附随组织」之名。
大法官不能沦为执政党附随组织,尤其近半数大法官即将卸任,更应抛却包袱成为真正宪法守护者,彰显民主宪政价值,绝不该自毁宪法法庭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