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门口摆鞋」他怕坏房子卖相!管委会帮丢鞋反挨告 网喊:这样做就好

▲原PO想卖房,请管委会帮忙处理问题。(示意图/Pixabay)

网搜小组邝郁庭报导

现在的社区大楼几乎都有管理委员会,认真运作的话还能提升居住环境。一名网友发文表示,大楼本来就有规定不能在走廊东西,有邻居将鞋子放在屋外,但因为最近他要卖房、怕卖相不好,就请管委会处理。但因为邻居相当故我,最后管委会将对方的鞋子丢掉,没想到却被一状告法院,让原PO很不好意思。

这位网友在PTT的home-sale板上发文「管委会丢走廊杂物被告?」说大楼本来就规定不能在走廊放东西,没在管的还有住户会在门外鞋柜,「我这边是邻居鞋子会放外面,因为最近要卖房怕卖相不好,所以和管委会反应。」

原PO说,管理会处理了半天,就算贴了告示,邻居还是一样没把鞋子收进室内。无计可施之下,管委会最后把该住户的鞋子丢掉,接着原PO就透露,「本来以为没事结果最近知道被告了,我觉得有点对他们不好意思,但爬了一些文好像都会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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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会在自门口摆鞋柜,却衍生社区管理问题。(示意图/资料照)

看到贴文后,就有人认为,管委会这样做太冒险,「按法规拍照拍一拍,证据附一附,报请主管机关开罚就好了」、「反正一个原则,管委会没有公权力,住户违规就是证据搜集完报主管机关,罚钱也是政府罚,他不缴的话就等被移送执行,那也是他的事啦」、「报主管机关罚金4万起跳,但前置程序一定要做足,这种就要来硬的。」不过也有网友挺管委会,「宁愿管委会硬一点,不然太多侥幸的住户。」

根据法规,住户不得于楼梯间、共同走廊、防空避难设备等处所堆置杂物,若违反规定时,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应予制止或按规约处理,经制止而不遵从者,得报请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理。不过比起「强制手段」处理,若能先协调、调解,也能避免引起住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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