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业离开要付「分手费」? 台电:2到3周提解约原则
大企业想买绿电,但现在民间再生能源发电全卖给台电,无法两边自行交易。经济部长沈荣津今指出,已经要求台电对已签约开发商用「开放心态」来谈,双方合意就可,但可能要付「分手费」。对此台电回应,还在跟律师讨论合约修订内容,2到3周内一定会提出绿电解约具体原则。
经济部正盘点绿电供需关系,上周找台电开会,已清点出到去年为止,台电手上握有太阳能、风力、水力等再生能源共34亿度电,沈荣津今天强调,原则上是「供过于求」,所以不会有买不到绿电状况。
至于绿能业者被台电的PPA购售电合约绑住,沈荣津强调,开发商随时可跟台电解约,只要双方合意即可,都有弹性。他已经请台电用开放心态来谈,至于离开条件,他说就是分手费而已。
台电则说,手上签约的绿能业者众多,因此必须订立一个统一解约原则,能够一体适用,这部分正跟律师研究如何订合约。对于「分手费」如何订?提前解约要付多少违约费?台电说还没有确定,但会加快,2到3周内提出解约原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