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持续升温!出国旅游解约有分级退费原则 必要时可求助

观光局公告参团旅客疫情等级解约退费原则」,保障消费者权益。(图/花莲政府提供)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升温,冲击不少民众外出旅游意愿,衍生消费者对于旅行社解约退款成数过高及刻意拖延退款时间等各项争议。截至目前为止,花莲县政府受理民众与旅行社发生之解约退款争议已多达75件。

探讨原因,大多来自于中央政府对于各国疫情分级警示制度判断缓慢且切割过细,导致国内各旅行社对于出团与否多持观望态度,加上各国航空公司对于因疫情收取退票手续费(含包机)态度不一。

花莲县长徐榛蔚特别呼吁各旅行社业者共体时艰,依照交通部观光局于本月3日公告「参团旅客依疫情等级解约退费原则」,处理相关出国解约退款争议,俾保障消费者权益。

依照「参团旅客依疫情等级解约退费原则」,国外旅游地区只要经过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第二级警示(Alert)以上地区,旅行社收取其已支出必要费用者外,应依政府订定之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5条规定,即旅行社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旅游全部费用的百分之五。

若已是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最严重的第三级警示(Warning)地区,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4条规定,旅行社只能收取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花莲县政府消费者保护官表示,倘消费者遇有国外旅游解约相关争议,可迳行向交通部观光局【电话:(03)2349-1500】、中华民国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电话:(02)2599-5088】或花莲县政府【电话:1999或1950】寻求协助。

新型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严重蔓延,各个国家已无一幸免,消费者应尽量避免出国旅游,保护自己,也保护周遭的亲朋好友。

相关旅游疫情等级警示,以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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