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侵台!「旅游警示升至第三级」 参团解约退费原则公布

台湾出现武汉肺炎确诊首例疫情指挥中心即起提升武汉市旅游疫情建议至第三级警告。(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武汉肺炎疫情扩散,中央疫情指挥中心今公布台湾首例确诊病例,为居住南部50多岁女性,昨日晚间飞抵台湾,因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直接被后送就医。观光局今公布旅游赴中国大陆武汉地区参团解约退费原则,除已代缴或已支付的费用外,其余余款需退还旅客。但根据统计,春节期间仍有10团武汉陆客团将来台旅游,另有7团台湾旅行团将赴当地

因应武汉病例快速增加,指挥中心宣布自即日起提升中国大陆武汉市旅游疫情建议至第三级警告, 如非必要应避免前往武汉当地。(图/疾管署提供)

中国大陆武汉市近期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疫情,病原体初步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傍晚公布台湾确诊首例,世界卫生组织也在今日表示,2019新型冠状病毒可能具持续传人能力,指挥中心宣布自即日起提升武汉市旅游疫情建议至第三级警告(Warning)。

▲因应武汉肺炎疫情扩大,观光局公布参团解约退费处理原则。(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为保障参团旅游消费者权益本局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及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商定旅客参团解约退费处理原则,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4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4条):「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事由,致本契约之全部或一部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约,且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情形,旅行业应提出已代缴之行政规费或履行本契约已支付之必要费用之单据,经核实后予以扣除,并将余款退还旅客。任何一方知悉旅游活动无法成行时,应即通知他方并说明其事由;其怠于通知致他方受有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为维护本契约旅游团体之安全与利益,旅行业依第一项为解除契约后,应为有利于团体旅游之必要措置。」规定办理

农历春节期间,武汉陆客团仍有10团、178人将来台旅游。(图/记者张一中摄)

另外,观光局经查大陆湖北省武汉市组团社计有8家,前揭组团社向本局通报今日(1/21)来台大陆观光团约2团、计24人,明日起至农历春节期间(1/22-29)通报来台大陆观光团约10团、计178人。

至于台湾赴大陆湖北省武汉地区旅游之旅行团状况,经电洽东南康福雄狮山富国际五福凤凰国际、灿星国际、喜鸿、长泛、世邦易飞网国际、百威等大陆线主要旅行社,今日至农历春节结束期间(1/21-29),计约安排7团83人至当地旅游。

观光局强调,已责请旅行社应注意旅客身体状况,如有出现发烧或类流感症状者,应尽速戴口罩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师旅游史、职业别、接触史及群聚情形,以供医师及时诊断通报,并应通报本局及卫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