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临时退团 将放宽41天前解约仅扣5%团费

旅行团示意图。(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交通部观光局日前预告修正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后的定型化契约放宽民众退团的扣款比例,原先提早31天前解约仍然要被扣1成团费赔偿,现在只要民众提早41天前解约,仅需被扣5%团费赔偿,是目前的一半,对民众较有利,最快下半年就能上路

▲未来临时退团,提早41天解约赔偿费用降低。

现行「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若旅客在出发前任意解约,将依解约天数按比例退费,即使提早在31天以前解约,仍要被扣1成团费赔偿。观光局表示,修正后的定型化契约,若提早在41天前解约,仅需要被扣5%团费赔偿,若是出团前31天到40天退费,则比照现行扣团费1成。另外,修正后的定型化契约也将明订,若发生旅行社弃置或滞留旅客,非归责旅行社的一般过失,旅行社应赔偿交通费外,至少也应赔偿被弃置天数团费的1倍违约金,若是明知却没有处理的重大过失,则要赔偿3倍,若是恶意、故意弃置则要赔偿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