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可食动物名单」拟禁吃狗肉!官方:狗是「伴侣动物」不宜列禽畜

广西玉林有「狗肉节」风俗,多年来引起众多争议。(图/视觉中国,下同。)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大陆农业农村部近日就「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初步的名单共列出31种禽畜,包含猪、牛、羊、鸡、鸭等。此外,社会也高度关注「狗」会否被列入名单,农业部指出,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大陆农业部认为,狗已成为「伴侣动物」,不宜列入禽畜管理。

大陆农业农村部也为此开始制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录中也包含了「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被列入的动物将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名单目前共列出31种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传统畜禽有18种,包括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特种畜禽有13种,包括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此外,社会也高度关注「狗」会否被列入名单,农业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广西玉林「脆皮狗餐馆」。

部分人也对特种禽畜有较多的疑虑,农业部解释,梅花鹿,其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马鹿,其在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有传统饲养习惯;驯鹿,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根河市及其周边地区,是鄂温克族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羊驼,为引入品种,驯养历史悠久,用途多样;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包括非洲鸵鸟、美洲鸵鸟、澳洲鸵鸟(鸸鹋))等,多为国外引进品种,养殖技术成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毛皮动物,我国已经培育出适宜家养的品种,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非食用。

大陆部分地区仍有食用狗肉的风俗,广西玉林每年6月还有「玉林荔枝狗肉节」习俗,长期受到爱狗人士与动物权利团体的反对,近年虽已转趋低调,但官方仍未立法明确禁止。

不过,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大陆官方对食用野味、猫狗的态度都渐有明确表态,如深圳就在3月31立法,规定从5月1日起,市内禁止食用猫狗,非法食用、非法交易等行为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农业部在本次名单中的说明也显示,大陆官方对「禁食狗肉」抱支持态度,相关法律有望通过,让食用狗肉及「狗肉节」等情况在大陆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