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不惩处张静 法官协会表示「遗憾」

司改国是会议委员律师张静去年指控5%至10%的司法官会收钱,法务部及13名律师、法官、检察官台北律师公会提出申诉,但遭决定不予处分,法官协会发表声明表示遗憾,呼吁今后无分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均应以捍卫民主法治己任不容再有此种戕害司法尊严及形象之行为。

这起争议导因司法官训练所第18期结训,曾任检察官、已转任律师多年的张静,他身兼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长,也担任司改国是会议委员,他在去年2月以「陪审制是台湾司法界除屎的良方为题投书,指控有5%至10%司法官收贿,引发法务部、司法院、检察官协会、法官协会的连番回击。

法官及检察官、法务部等认为,迄今已逾1年半,张静却未能举发任何一名收贿之司法官,显基于个人臆测以不实言论恶意诋毁司法人员,张静违反律师法「律师不得恶意诋毁司法人员或司法机关」等,向台北律师公会申诉。

不料,台北律师公会日前作成不予处分的决定,法官协会认为这个决定并未深刻考虑律师在个人言论自由外,更应注意身为专业法曹所应遵循之伦理规范社会责任,且未能彰显在「律师自治」之基本内涵中,亦蕴含「律师自律」之高度自省要求,对此结果深表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