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旅部拟建卡拉OK音乐违规曲目清单 歌曲提供商应先自审内容
大陆文旅部拟建立卡拉OK音乐违规曲目清单,歌曲提供商应事先自我审查内容,确保合法。图为青岛流亭机场候机室的迷你KTV。(蓝孝威摄)
大陆文化和旅游部7日在官网发出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将建立大陆全国卡拉OK音乐内容审核专家小组,建立违规曲目清单制度。此外,并要求歌曲内容提供商事先对曲目、屏幕画面等内容进行自我审查,确保音乐来源合法、内容合法。
《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年来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含有违禁歌曲的现象屡禁不止,2020年通过行业自审发现的违禁曲目就有100多首。
征求意见稿规范9类禁止内容,分别是: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此外,还有: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歌曲点播系统内容提供商向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健康向上」的卡拉OK音乐,鼓励设立优秀歌曲专区,「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征求意见稿强调,歌舞娱乐场所应当使用来源合法并经过内容自审的卡拉OK音乐,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歌曲点播系统内容提供商在向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卡拉OK音乐前,应当对曲目、屏幕画面等内容进行自审。
征求意见稿称,提供商应当建立内部自审机制,合理配备专业人员,在卡拉OK音乐创作生产、传播、复制等环节,加强对内容自审工作,确保卡拉OK音乐来源合法、内容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