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死肥婆是侮辱 女子遭判罚2000元定谳

骂人肥婆是侮辱,女子判罚2000元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李姓女子3年前在社区管理委员会开会时,与一名女住户发生争吵,李女怒骂对方「堵住你的臭嘴、死肥婆、又臭又丑」,新北地院认定受言论自由保障判她无罪,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已构成公然侮辱罪,改判罚金2000元,可易服劳役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李与提告的女子同为新北市中和区一处社区的住户,2018年10月19日晚上8点多,社区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中李女与对方为了管委会委员身分资格一事而起争执,对方要她「堵住你的嘴巴真难听」,李女随即回骂死肥婆、又臭又丑等语。

检方起诉后,新北地院认为,「肥」、「臭」、「丑」等文字,是用以表达个人审美观,本即仁智互见,并无绝对标准,李女是在社区开会,双方有所争执之情况下所说出,用来表达自己不满之情绪,难认她是损害对方名誉为其唯一之目的

新北地院表示,李女使用的文字纵然较为粗暴而涉及与争论事项无关之个人外观,然而一个人嘴巴是臭是香、外表美丑、胖瘦与否,与人格地位高低之评价无必然之关联,且纯属个人主观标准,每人都可以表达自己之评价,受言论自由保障,判李女无罪。

检提上诉后,高院认为,李女在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状态下,骂人死肥婆等语词,以社会上一般人之认知,这些话语文义均是攻击人身负面贬抑之用语,显非对于客观事件就事论事,足以贬损其名誉及尊严评价,判她罚金2000元,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