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涉三中案 今宣判

前总统马英九被控「三中案」,台北地院定27日宣判,马英九有罪与否即将分晓。(本报资料照片)

前总统马英九被控贱售国民党党产「三中案」,2018年遭台北地检署依《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非常规交易罪起诉。台北地院由审判长胡宗淦、受命法官林幸怡、陪席法官林呈樵组成合议庭,历经3年多审理,将于今日上午11时宣判,马是否有罪,即将分晓。

该共有6名被告,除马英九外,还有国民党中央投资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国民党政策会前执行长蔡正元、蔡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

6名被告中仅蔡正元曾遭羁押禁见4个月,后以1000万元交保,洪菱霙以300万元交保,张哲琛、汪海清被限制出境迄今。马英九2016年卸任总统后被禁止出境,直到今年5月19日才解禁。

三中案起源于《广电法》修法要求党政军退出媒体,马英九2005年就任党主席后,为了在法定期限内让国民党退出媒体经营,委由中投公司出售中影、中广、中视「三中」股权及旧党部大楼,被质疑贱卖党产。特侦组介入侦办,以「查无犯罪事证」签结,未料2016年党产会成立后,再向北检告发,北检重启调查后起诉马。

三中案侦审期间,马始终否认犯罪,强调他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符合《广电法》规定,希望在期限内让党政军退出媒体,他虽无法事必躬亲,但交易过程中不断要求合法,但检察官却刻意扭曲他的话,对他以「非常规起诉」,令他无法接受。

检察官则痛批马英九多次找律师演练临讼避罪说词,甚至预置巨额诉讼救助费用,犯后态度不佳,请求法院从重量刑,并宣告没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