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玲重度失智免入监 近年有相同情况者717人
元大集团创办人马志玲因结构债案被判刑7年4月定谳,台北地检署根据台大鉴定报告认定,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即阿兹海默症),已达心神丧失程度,决定停止执行发监。法务部矫正署日前统计,近年相同情况者有717人。
为确认马志玲是否达到心神丧失等停止执行要件,北检先前安排他赴台大医院进行鉴定,根据台大鉴定报告认定,马志玲已达心神丧失程度,10日再密讯马志玲,认定他符合《刑事诉讼法》心神丧失程度,在痊愈前应停止执行,也就是说,马志玲在痊愈前不需入监。
根据矫正署统计从民国98年至102年,总共有1120人因监狱行刑法第11条相关规定而停止执行,其中有717人属于「心神丧失或现罹疾病,因执行而有丧生之虞者」。
资料显示,其次多的是属于第11条第4款「衰老、身心障碍,不能自理生活者」,有278人,包含前总统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此外还有104人因「怀胎5月以上或分娩未满2月」而停止服刑,还有21人因「罹急性传染病」而免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