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入无纸化 所得税扣缴凭单将免填发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行政院会24日通过所得税部分修正草案,明订扣缴凭单的填发单位,原则上可以免填发凭单给纳税义务人。▲迈入无纸化,所得税扣缴凭单将免填发。(图/东森新闻提供)财政部表示,近年来稽征机关积极推动综合所得税的结算申报税额试算服务以及网路申报,并在结算申报期间,提供所得资料的查询服务,纳税义务人对于取得相关所得凭单的需求已大幅降低。因此,为了迈向无纸化并简化税政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机关、团体学校事业、破产财团、执行业务者、扣缴义务人以及信托行为之受托人,如果已依规定期限,将凭单申报该管稽征机关,且凭单内容符合规定情形者,可以免填发凭单给纳税义务人。修法后,约莫有6百万户纳税义务人适用,一年将可以省下1.9亿元纸张邮资成本。但是,为了兼顾对凭单有需求者权益,草案也规定,如果纳税义务人要求填发凭单,凭单填发单位仍应该要填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