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留千万房产加保险金 他成水泥封尸案最大受益人

图文/镜周刊

新庄日前发生大嫂芳馨小姑叶秀凤案件震惊社会,而姑嫂争执起源在于父母留下的公寓房产,但叶秀凤未婚没有子女叶家父母又已离世,律师宋重研判,叶秀凤留下的房产、财产保险金都将由大哥吉祥和叶家小弟继承。

本刊调查,叶家父母约20年前买下民安路的公寓,如今房价较购入时涨了近1倍,市值约千万元,而在叶家父母离世后,该房由叶吉祥、叶秀凤和叶家小弟共同持有,不过叶秀凤却自18岁起便开始负担该房房贷。

姑嫂间多次为了房产事情冲突,叶秀凤认为她长年负担房贷,自然是这房的女主人,张芳馨却认为房子是3兄妹共同持有,且大哥应该要分最多,姑嫂心结因家产分不拢而越来越深。

如今叶秀凤遭大嫂杀害,她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律师宋重和说,叶秀凤未婚无子直系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又都已经去世,她留下的房产、积蓄、保险金则将由兄弟继承,她的大哥叶吉祥反成为这桩命案的最大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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