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拚振兴 建筑期限可延2年

苗栗县政因应今年疫情冲击公告建照杂项执照建筑期限自动延长1年,让业者有充分时间完成工程。(何冠娴摄

苗栗县政府维护建筑开发产业发展,强化建案管理并降低疫情冲击,依据《建筑法》及《苗栗县建筑管理自治条例》,公告今年取得建照及杂项执照建筑期限可延长1年,另可自动延长1年,让业者有充分时间完工确保建筑安全,健全投资环境

县府工商发展处长黄智群表示,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及检疫措施,造成各行各业生产力短缺,营建产业更是严重受到冲击,影响上、下游相关产业层面深远。县府为有效振兴景气,与建筑开发业共体时艰,公告今年建照及杂项执照建筑可延长2年。

工商处说明,依据《建筑法》第53条及《苗栗县建筑管理自治条例》第25条规定,公告延长建筑期限,今年领得苗栗县建造执照与杂项执照,或已申报开工至今年年底建造执照仍为有效者,除得依建筑法规定,建筑期限得申请展期1年,以1次为限外,另准自动延长建筑期限1年,无需另行申请,希冀纾缓疫情对营建业影响,让苗栗投资环境更加健全。

此外,因应建案多元化,今年工商处为强化建筑管理制度,保障建筑安全,新订「苗栗县建筑物施工管制要点」、「苗栗县政府办理建筑执照签证发照考核处理原则」,从设计到施工面相加强管理,维护现场施工安全外,更提高建筑师设计品质,提升全县建造执照设计品质,维护建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