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院检「女鬼头浮出车窗」! 「瞄一下」三魂七魄都吓散
苗栗院检的洽公停车场,近期遭到一台「女鬼头」车长期停放,往来洽公的民众,若遇傍晚行经总是会被吓一大跳,不过平日以青天大老爷形象出现的司法官们,却拿这名车主「没法度」,只能协请警方通知移置,即使车主不从,警方也无法开单或拖吊,地检署只得利用规劝单遮蔽女鬼头,避免再有人被吓到。
▲▼苗栗院检近日一台汽车车窗的女鬼头引起讨论,由于车辆长期被停放于洽公车位,院检也只能利用规劝单遮蔽,避免吓到人。(图/读者提供,下同)
苗栗院检洽公停车场过去以来,一直开放免费使用方便前往洽公的民众,只是近2个月来,地检署厅舍后方的停车区,有1辆水蓝色小客车长期停放,且小客车的后挡风玻璃,贴有一个目光狰狞的女鬼头。
住在宿舍的检察官、法官,不少人会于夜间在附近散步运动,许多人常常一回头突然看见玻璃上的「女鬼头」时,都会被吓到;有胆子小一点的法官说「晚上看到这个鬼头,非常逼真,感觉三魂七魄都吓散了!」,苗栗院检经调查才知道是外车停放。
有检察官自嘲,司法官总是以青天老爷的判官形象出现,这回却因一台女鬼头车吃鳖,不过,也有检察官认为,也许车主只是来报到,却不幸被收押,才来不及把车移走。
不过,因停车场并非属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范畴规范内,苗栗院检对这名把洽公停车场当私家停车场长期占用的车主也「无法度」,地检总务科只好制作一张规劝单,请车主把车辆移置到他处,并黏贴在女鬼头处,把女鬼头遮蔽,避免再有院检人员受惊。
▲▼许多人常常一回头突然看见玻璃上的「女鬼头」时,都会被吓到。(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苗栗县警察局交通队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路外停车场非属道路范畴,若被长期占用,并没有违规,所以警方不能开单告发或拖吊,除非是报废车辆,可请求环保局拖吊移置。地检署除可主动规劝车主,也可通知警方协助联系,但也只能道德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