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拟放宽新设畜牧场距离限制 遭退回修正 议员意见一次看

县府农业处苗栗县政府提案修正「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议会2日举行临时会读议案第二、三读会,针对县府农业处提案修正「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欲放宽新设置畜牧场距离限制,从现行300公尺放宽到200公尺,但各议员意见不一,最终退回提案,并将请县府修正完备后,再送下个会期审查。

苗栗全县目前养鸡、鸭、猪等畜牧场约有近450家,畜牧场异味、废水问题引发争议时有所闻,为此,县府2017年公布施行「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除明确规范业者应设置畜禽废污处理设备,也要求新设置畜牧场,应距离商店、机关(构)、学校及住宅(不含农舍)周界500公尺以上。

畜牧场自治条例2020年曾修过条例,设置限制从最早500公尺调降到300公尺,但新限制实施以来,仅有1家畜牧业者通过设置案,几乎是10家申请案就有9家都不通过,其中不乏许多青农返乡。

为此,县议会4月23日举行临时会时,县府农业处长陈树义提案修正畜牧场自治条例,酌予放宽新设置畜牧场限制距离,从周界300公尺降为200公尺以上。

但该提案引起多位县议员质疑,经过议会小组审查会后遭驳回,县议会今天举行临时会二、三读时,因多位议员对于提案看法不一致,因此该提案最终退回县府,并要求农业处再修正,下个会期再继续审查。

县议员陈光轩说,综观各县市自治条例,新设畜牧场周界都是300公尺以上起跳,民众最关切的就是住家跟畜牧场距离多远,因此他认为县府修正提案可再讨论,周界距离他希望仍维持至少300公尺。

县议员陈永贤表示,就他所知在花莲县周界距离最低有到100公尺,他认为距离不是最主要问题,应优先考量畜牧场比邻哪些设施,更要先要求畜牧业者,针对畜牧场的设备、异味、废弃物严加审查和控管。

县议员禹耀东说,他曾经也深受其害,苗栗市西山服务处附近曾有座养猪场,每到夏天臭气冲天,地方居民不断抗议,业者才不养猪,今天不论养鸡、养猪都可能会产生异味,甚至长期造成民众困扰,他建议县府谨慎评估再修正条例。

县议员廖秀红表示,如果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即便自治条例周界有3公里远,还是会遭到抗争,近年有很多青农返乡创业,想投入畜牧业却因为受限困难重重,现在多数畜牧场经营模式改变、废弃物设备提升,她认为不该把农民逼到绝境。

县议员郑聚然、郑秋风说,苗栗现在虽然走向科技大县发展,但终究是农业大县,农民仍需要生存,他认为自治条例应该因地制宜,过多限制与严苛反而导致农民无法生存,相关规范可以再明确一些、从长计议,不该因噎废食。

县议员周玉满表示,有些畜牧场都成立得比住宅区早,如今也已就地合法化,但异味污染等问题,仍让邻近居民苦不堪言,她知道有些养鸡场为了避免气味,会花钱买菌种除臭,她建议农业处、环保局从各方面着手改善污染源头,比修正自治条例还要重要,也能创造双赢局面。

县议员曾玟学说,建议农业处可向业者,了解无法设置新场的原因,做为未来修正的依据,另外各县市都有针对学校、医院等地区规定较严格,并以各畜牧场样态不同订定不同规范,他建议可参考外县市做法。